再談Taxonomy of Educational Objectives


 上一篇稍微談了一些Bloom's taxonomy,教育領域的人基本上這部分都比較熟悉。但實際上Bloom提出教育目標的時候,包含了三大部分:cognitive domain, affective domain, psychomotor domain,也就是在寫教案時常要兼顧的「認知」、「情意」、「技能」。但為什麼大家都只提「記憶」、「理解」、「應用」、「分析」、「評估」、「創造」六層次?因為教學設計的核心是「知識」,在評量時也只能針對「知識」的部分才能有公平客觀的基準。更重要的是,Bloom's taxonomy是檢核試題難易度的重要基準(然後就要知道如何建立「雙向細目表」)。

Affective domain與psychomotor domain也都各有其層次架構,但因為無法納入評量,所以常被忽略,只有在寫教案時被形式化地條列出來。然而實際上到底在教學活動中提供給學生多少這部分的練習?似乎沒有人在乎。

這三個domains如果嚴重失衡會如何?簡單地說,如果缺乏affective domain層次的提升,那教學活動再怎麼有趣,學生也很難engage,只會被動接受訊息或是反射式回應。如果缺乏psychomotor domain層次的提升,那學生無法將所學的知識回應到實際的生活經驗之中,要真正「理解」就會有困難,更別提高層次的思考了。

留言

  1. 鮮少聽到師培生提到認知、情意與技能,這三者被提到通常是在討論教案的時候,為了要能夠理解我說的話,並且不讓我的「想像」太過理想而用來扶持與解釋的理論,但是最終情意與技能還是會被拋棄,我想是因為老師們本身在準備一場教學時,必須要準備許多資料(除了教案,還有像是你有提到的雙向細目表,雖然我是第一次聽到),最後淪陷在paper work裡面。

    然而!情意與技能被認為是非常難「教」的部分,卻是在教育中最被老師重視的PK,會不會其實我們(我與遇過的師培生)對於教育的認知都還停留在理解呢?但是培養出要在實際場域工作的老師,應該是重視應用方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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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這又連結回到上一篇"From Curriculum & Instruction to Teaching & Learning",無法理解「teaching & learning之間並不存在絕對的關聯性」這個概念,也就無法理解為何教案會以概念為主軸來準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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